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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通知[2011]112号(周二下午召开“宝安区2011年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工作会议”)

发布于:2011年06月21日 来源:互联网 浏览:311 次

[2011]112号

区定于3月8日(星期二)下午2:30,在区委区政府办公楼附楼一楼大会议室,召开“宝安区2011年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工作会议”,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(共约80人)
1、张备、燕民、梓明、耀庭、李勇、王敬同志;
2、区委区府办、组织部、宣传部,区监察局、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分局负责同志,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(查违办)、规土委宝安管理局、财政局、建设局、农林渔业局、城管(执法)局、水务局、宝安交通运输局、宝安供电局、出租屋综管办、深水宝安水务集团公司、督查室主要负责同志(19人);
3、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、分管负责同志,执法队队长、分管查违工作副队长(40人);
4、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(查违办)全体公务员(15人)。
二、会议议程
主持:耀庭同志
1、区查违办通报各街道查违工作情况;
2、耀庭同志传达省、市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工作会议精神,部署全区卫片执法检查及查违工作;
3、张备同志与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签订《2011年查违和2010年度卫片执法工作责任书》;
4、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就辖区查违和2010年卫片执法工作作表态发言(各3分钟以内);
5、张备同志讲话。
三、会议要求
1、会议重要,不得缺席,并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座,并将手机调到振机状态;
2、请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(查违办)做好会议的材料准备和发放、签到、会议纪要撰写等会务工作;
3、请各街道做好发言准备,并将发言材料于3月8日(星期二)上午10:00前通过办公协同网发至我办联系人汇总;
4、请区委宣传部通知宝安网、宝安日报社、广电中心安排记者采访报道;请区档案局派员摄影留存资料;
联系人:区委区府办文良方,电话:29996128、13823300133;       区查违办陈恒贵,电话:13602628541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
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1年3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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