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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街道领导工作...

关于调整街道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

发布于:2011年09月09日 来源:互联网 浏览:426 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宝安区松岗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深宝松工委办〔2011〕18号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关于调整街道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

 

各社区,街道直属各单位、驻街道各单位:

    经研究,现将街道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:

吴汉明  党工委书记、办事处主任,负责街道党工委、办事

        处全面工作。

黄景秀  党工委副书记、办事处副主任,协助办事处主任负责办事处工作,分管安监办、“两规”处理办。

徐建社  党工委副书记,负责党的组织建设、干部人事、群

        团、宣传文化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分管总工会、

        团工委、妇联。

张贵林  党工委副书记、维稳及综治办主任,负责政法、维

稳综治、武装、应急救援指挥、信访、依法治街工

作,分管维稳及综治办、信访办、司法所、法律援

助服务中心、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(房屋

租赁管理所),联系公安派出所、特勤中队、特保中

队、法庭。

陈出新  党工委副书记,负责纪律检查、行政监察、审计、计生、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工作,分管审计办。

李协元  党工委委员、武装部长,负责武装、民兵、应急工

        作,分管武装部、应急指挥中心、民兵应急分队。

柯  明  党工委委员、宣传文化科科长,负责宣传、文化、体育、教育工作,分管宣传文化科、教育办、文化体育中心、教研中心、成校(社区教育中心),联系广电站。

周海峰  党工委委员、组织人事科科长,负责组织和干部人

        事工作,分管组织人事科、人才人事服务中心、党

        校、老干中心、关工委、“两新”组织党委。

彭奕文  党工委委员,负责经济发展、科技、社区建设(固本强基工程)、民政、侨务、统战、残联、同富裕工程、商会、金融工作,分管经济科技科、企业服务中心、社会事务科、同富办,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、供电所、电信分局、邮政分局、银行、供销社、粮食公司。

蓝洪春  党工委委员,负责建设、规划国土、工程招投标、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、旧改、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,分管城建科、建设工程事务中心、门户办(产业升级办)。

曾子坤  党工委委员,负责办公室、人大、政协、机关事务、

计划、统计工作,分管党政办、人大联络办、政协联络办、统计办、机关后勤服务中心、信息中心。

    张战平  办事处副主任,负责农林水、“三防”工作,分管农林水务科(三防办)、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、水务管理中心。

陈贺党  办事处副主任,负责人口与计生、卫生、环保、街道直属企业工作,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科、计划生育服务中心、投资管理公司,联系松岗人民医院、卫生监督所、环保所。

郭志光  办事处副主任,负责城管综合执法、城市管理、爱

        国卫生、交通运输工作,分管综合执法队、城管科(爱卫办)、市政服务中心、交通预联办、交通协管队,联系交通事务所、交警中队、交通稽查站、车管所、公路养护队、公路收费站、老虎坑环境园。

陈兴源  办事处副主任,负责财税、政府采购、社区股份经济、安全生产工作,分管集体资产管理办(财政办)、安监办、会计核算中心,联系国税分局、地税所、武警消防中队。

熊俊峰  办事处副主任,负责劳动管理、社保工作,分管劳动办、劳动保障服务中心,联系社保站、保险公司。

邓天来  调研员,协助蓝洪春同志负责工程招投标工作,协助陈兴源同志负责政府采购日常工作。

肖  忠  副调研员,协助张贵林同志负责维稳综治工作。

龚贵祥  副调研员,协助蓝洪春同志负责历史遗留违法建筑

        处理、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。

为保证街道有关领导出差或休假不在岗位时工作的顺利开展,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,有利于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,方便联系和开展工作,决定设置领导班子成员A、B角制度,互为补台。具体如下:徐建社与陈出新互为AB角,张贵林与李协元互为AB角,柯明与周海峰互为AB角,彭奕文与陈兴源互为AB角,蓝洪春与郭志光互为AB角,曾子坤与熊俊峰互为AB角,张战平与陈贺党互为AB角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宝安区松岗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一年九月八日

 

 

 

 

主题词:行政事务  工作分工  调整  通知

抄报:区委常委、纪委书记林梓明同志,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

      姜锦笑同志;

抄送:街道领导班子成员、执法队队长,调研员、副调研员

松岗街道党工委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2011年9月8日印发

   (打印30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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